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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公司法

2024-04-09 |文章来源:法律风控部 |作者:梁岿然

2024年4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举办“新公司法宣传教育国资央企大讲堂”,邀请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就公司法修改作专题讲座,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主持会议。中国国新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学习,中国国新党委书记、董事长徐思伟,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莫德旺,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王翔首先回顾了我国公司法制定、历次修改以及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指出本次修改公司法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加强产权保护以及健全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对于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后,王翔副主任结合新公司法的主要内容,详细讲解了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设立及退出制度、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强化股东出资和股权交易行为规范、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强化股东权益保护、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以及完善公司债券管理等方面的新规定,讲座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对于中国国新持续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上,王宏志强调,国有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新公司法精神,全面、准确、主动抓好贯彻落实。既要重点落实好关于国家出资公司的专章规定,也要认真落实新公司法的一般性要求,要把贯彻中央有关政策和落实法律规定紧密结合起来,综合理解、准确把握,确保各项要求在新公司法施行前落实到位。领导班子要带头学,把新公司法作为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法治工作队伍要重点学,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落实建议,切实提供专业支撑。干部职工要普遍学,将新公司法作为普法工作重要内容,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国有企业要强化合规理念,严格按照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经营管理,持续提升依法治企水平。

下一步,中国国新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新公司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依法治企能力,促进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总部各部室及所出资企业干部职工380余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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